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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商業(yè)廣告里看到不同的城市建筑物,包括東方明珠塔,可以嗎?會侵犯到任何著作權/肖像權/廣告法之類的嗎?

作者:行之知識產(chǎn)權   來源:   時間:2018-02-28

 

  “怎么算侵犯肖像權”,法學界存在爭議。

  在中國,目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主席令[2009]第18號)第一百條的規(guī)定予以界定,即“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版權侵權

  單就本條款的規(guī)定,仍然存在瑕疵!僅針對“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來說是正確的,但是,未經(jīng)本人同意,那么發(fā)生污損公民的肖像、侮辱公民的肖像、涉及到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肖像權版權的侵犯等情形,就不是對公民肖像權的侵犯嗎?
  因此,侵犯公民肖像權的最基本要件應該是“未經(jīng)本人同意”!
  最簡單的界定應該是:“凡是未經(jīng)本人同意的,以任何方式涉及到公民肖像的行為,都屬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但是公眾人物、政府要員、犯罪嫌疑人、各類影視劇照視具體情節(jié)和內(nèi)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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