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文件缺少申請書、商標圖樣、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的;
2、申請書以紙質(zhì)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確申請書式的;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的;
4、申請書上未填寫商品/服務項目名稱的;
5、申請書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jù)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申請人、代理機構(gòu)或翻譯公司公章的;
6、未按照要求填寫申請書導致無法確定申請人名稱、地址的;
7、申請書上申請人名稱、所蓋章戳或簽字、所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不一致的;
8、商標圖樣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
9、聲明以三維標志、聲音標志、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
10、聲明申請注冊集體商標,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集體組織成員名單的;
11、聲明申請注冊證明商標的,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證明其或其委托機構(gòu)有監(jiān)督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的;
12、聲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未同時提交填寫有共同申請人名稱并由其蓋章或簽字的附頁的,或提交附頁但未聲明是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
13、申請人為國內(nèi)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申請文件的;
14、境外公證未同時附送認證文件的;
15、未向商標局繳納規(guī)費的;
16、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但申請人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