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guī)定,商標注冊遵循申請在先原則。慢人一步,商標注定會被駁回!若同一天提交申請,則權利屬于使用商標早的一方。
還記得2014年12月3日湖南臺提交“偶像來了”商標的注冊申請,杭州青聯公司提交注冊申請是2014年11月28日。只晚了5天提交申請,湖南臺《偶像來了》就被迫改名《我們來了》。
為什么晚了5天提交申請就被迫改名呢?我國法律規(guī)定,商標注冊遵循申請在先原則。。
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若均無使用證據或證據無效的,則采用抽簽的方式決定誰的申請有效。
商標是識別商品、服務來源的標志, 一個好的商標可以吸引消費者,為企業(yè)與客戶建立聯系、占據市場、帶來利潤。而現今我國商標申請量連續(xù)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有效注冊商標逾千萬件。在如此龐大的基數下組合好、寓意好、易記的商標資源越來越少。我國又施行申請在先原則,如不把握時機趁早注冊,很可能被駁回申請。商標注冊是有時效的,你不注冊,并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去注冊,慢一步心儀的商標就可能落入他人之手。
中小企業(yè)千萬不要認為,公司才剛起步沒必要那么早注冊商標。要知道市場未動,商標先行。把商標注冊保護起來可以避免自己成為侵權方,也為企業(yè)后期發(fā)展提供了保障。注冊商標可以保護企業(yè)品牌,積累聲譽為發(fā)展打下基礎。如在商標申請上過于猶豫或者拖延,致使心儀商標落入他們之手,企業(yè)會遭受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