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對于企業(yè)來說非常的重要,是無形資產也是企業(yè)的信譽和形象的體現,而且很多企業(yè)為了更好的開拓自己的市場,都會注冊很多個商標,自然而然就會更加增加商標注冊的難度,所以很多企業(yè)都會將自己的組合商標,拆開來進行商標注冊,那要是遇到部分商標被駁回,那要怎么辦呢?
企業(yè)申請注冊商標被駁回是較為普遍的現象,特別還是在如今商標注冊量異常龐大的境況下,就顯得是更加的常見和普遍了。因此,有難題就有對策。不少的企業(yè)在相關商標代理機構的建議下,不再是將整個組合商標整體提交注冊,而是選擇了分開批次申請。
用這種方式申請注冊的目的和好處便是,即便是商標局沒成功審核通過,那也僅是這個整體商標的一部分,而不會妨礙到商標其他商標通過審查,大大提高了商標成功核準的概率。
商標申請部分被駁回,還有一種形式就是申請的整體商標,但是該商標申請的某些類別被駁回,這也是屬于商標申請部分被駁回很容易發(fā)生的情況之一。一般來說,商標局在駁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時,都會注明商標被駁回的原因,通常都包括了以下方面:
1、商標缺乏顯著性
2、與其它已注冊成功商標部分或整體,構成近似商標
3、申請商標存在不良影響,例如帶有:潑婦、**等敏感詞語
4、違反法律中明文禁止注冊的商標,例如與國旗、國徽等相同或類似商標
5、與他人在先注冊申請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的關系
針對組合商標部分被駁回的具體原因,企業(yè)可以根據該原因做出有效性的修改和規(guī)劃對策,然后再次提交審核,或是在是十五天內,便向商標委員會提出走商標復審流程,為被部分駁回的商標爭取出多一分的通過幾率。
如果是企業(yè)申請商標部分類別被駁回,排除掉絕對因素后,企業(yè)首先可以做的便是注冊過該類別的近似或相同商標,是否存在三年沒使用的情況,不然企業(yè)完全可以提出撤銷該商標的請求。如果是在先申請注冊的話,企業(yè)也可以提出異議,一定程度上提高自身商標注冊通過審核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