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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版權和商標同時申請有什么好處

作者:行之知識產(chǎn)權   來源:   時間:2020-07-03

 

  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申請人在注冊商標的同時考慮登記版權,商標和版權看似并無太大關聯(lián),實則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

  商標權和版權保護范圍區(qū)別
  商標權和版權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權利,二者的區(qū)別可以通俗地理解為:商標權的保護“窄而深”,版權的保護“寬而淺”。
  商標權的保護范圍會受到商品和服務類別的限制,一旦超過指定的商品和服務類別,即使別人與你的商標一樣,《商標法》對此也無能為力。因此商標保護的特點是“窄而深”。
  版權登記保護的是圖形本身(由于文字商標獨創(chuàng)性不足,一般很難申請版權登記)。一旦完成版權登記,在未經(jīng)授權的情況下,該圖形就不能被用作任何領域,不受商標特定類別的限制。
  但如果別人創(chuàng)作了與你作品特別相似的圖形,而且還完成了版權登記,那就很難發(fā)揮版權對商標的保護作用了??梢?,版權保護的力度不及商標,版權保護的特點是“寬而淺”。
  為什么申請商標的同時還要申請版權?
  “商標版權化”是指商標糾紛中權利人在主張商標權的同時還主張商標標識構成版權意義上的作品,從而使自己的商標獲得更為全面的保護。
  1、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類似商品服務上使用相同作品注冊商標。
  2、能夠使版權人的權利在最短時間內(nèi)得到法律保護。
  3、節(jié)約費用,不用續(xù)展,保護期限長。【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4、版權證書是證明權利歸屬的重要證據(jù),是維權過程中重要依據(jù)。這個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是具有獨創(chuàng)性。在我國的實踐中,獨創(chuàng)性的標準并不高,但也不是說所有的東東都有資格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
  不是所有的文字商標都適合申請版權,常見的2-4個字的如“長城”“娃哈哈”以及“農(nóng)夫山泉”等。這些詞匯太過于簡短,不具有獨創(chuàng)性,無法獲得著作權的保護,而且申請版權的意義也不大。
  圖形商標,如果不是過于簡單,一般都是可以申請版權的。例如奧迪的四個圈、康師傅的廚師形象、米其林的輪胎人等,都能獲得著作權的保護。
  版權和商標同時申請的好處
  好處一:版權的在先權利
  《商標法》明確規(guī)定,著作權享有在先權利,未經(jīng)著作權人的許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作為商標使用,屬于對他人在先權利的侵犯。
  從這點可以看出,擁有著作權的在先權利,相當于“全類別”保護,無論別人在哪個類別注冊,即使注冊成功了,也可能被“無效”掉。
  好處二:非商標性使用也可以維權
  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標圖形,沒有用在商標上,用在別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該標志與自己特定商品之間的聯(lián)系的行為,就可以用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維權。
  好處三:有助于商標的駁回復審
  在注冊商標的同時,申請版權保護,版權下證書快,如果在商標流程中駁回了,可以用作證據(jù)材料使用,讓商標駁回復審成功。
  好處四:“商標版權化”會保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商標
  “撤三”規(guī)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標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積或壟斷本可被其他經(jīng)營者有效利用的商標資源。但是,在“商標版權化”的保護模式下,商標權人的商標即使因為不使用而被撤銷,也會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權而禁止他人繼續(xù)利用。

 

標簽: 版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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