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專利文件由以下三個部分組成: 封面,包括有關發(fā)明人、專利申請人的真實信息,申請的公布、狀態(tài)等其他具體申請情況,以及概述該公開的發(fā)明的摘要(這也稱為“首頁”或者“第一頁”,此類信息通常稱為“著錄項目”信息);說明書,可以包括附圖、圖形,解釋發(fā)明的背景技術,說明如何實施該發(fā)明;權利要求書,確定發(fā)明的法律保護范圍。
專利代理人或者發(fā)明人準備的專利申請,會包含一頁寫明申請人請求獲得專利的文件。盡管各國對這頁文件的形式要求各有不同,但是所要填寫的最基本的項目現在通常已經協調一致了。專利局在準備專利文件首頁的時候,會復制專利請求中包含的信息。為了便于在利用專利制度時共享信息,WIPO 編制了國際兩位數字代碼,稱為INID 碼。 INID 是“國際達成共識的識別(著錄項目)信息的代碼”(Internationallyagreed Number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bibliographic)Data)的首字母縮寫。這些代碼在全世界范圍使用,例如:(21) 申請?zhí)枺?22) 申請日;(45) 公布日;(51) 專利國際分類;(54) 發(fā)明名稱。
說明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 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二) 背景技術:寫明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有可能的,并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三) 發(fā)明內容:寫明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并對照現有技術寫明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四) 附圖說明:說明書有附圖的,對各幅附圖作簡略說明;(五) 具體實施方式:詳細寫明申請人認為實現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方式;必要時,舉例說明;有附圖的,對照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