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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商標近似”你真的清楚嗎?

作者:行之知識產(chǎn)權   來源:   時間:2020-08-26

 

  商標是商業(yè)主體在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能夠將其商品或服務與其他市場主體提供的商標或服務區(qū)分開的標志。
  何為商標近似
  商標近似是指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商標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立體商標的三維標志的形狀和外觀近似,顏色商標的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聲音商標的聽覺感知或整體音樂形象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梢?,商標法意義上的近似是指足以產(chǎn)生市場混淆的近似,而不僅僅是構成要素的近似。
  如何認定商標近似
  首先,應清楚認定商標近似的原則: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tài)下分別進行;
  3、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其次,要清楚認定商標近似的考慮因素:
  1、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
  2、應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xiàn)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3、應同時考慮商標本身顯著性、在先商標知名度及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服務)來源產(chǎn)生混淆誤認等因素。
  在對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及組合商標進行具體審查時,應參照現(xiàn)行《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關于商標近似的規(guī)定,在權利人的注冊商標與涉嫌侵權商標之間進行比對作出判斷。
  最后,要妥善處理商標近似與商標構成要素近似的關系,準確把握認定商標近似的法律尺度。
  1、通常情況下,相關商標的構成要素整體上構成近似的,可認定為近似商標。
  2、整體雖不近似,但主張權利的商標的知名度遠高于被訴侵權商標的,可采取比較主要部分決定其近似與否。
  3、若相關商標均有較高知名度,或相關商標的共存是特殊條件下形成時,認定商標近似還應根據(jù)兩者的實際使用狀況、使用歷史、相關公眾的認知狀態(tài)、使用者的主觀狀態(tài)等因素綜合判定。
  注意尊重已經(jīng)客觀形成的市場格局,防止簡單地把商標構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標近似,實現(xiàn)經(jīng)營者之間的包容性發(fā)展。
  如何規(guī)避申請的商標被認定為近似商標
  為了避免商標注冊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后因其申請注冊的商標與已核準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商標而被商標局駁回,浪費申請人的人力和財力。在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前,應當在中國商標網(wǎng)上搜索是否已經(jīng)存在與其欲申請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的商標。
  如何避免他人申請與其商標近似的商標
  第一,商標專用權人可以委托專人監(jiān)測商標初審公告信息,尋找可能與其商標構成近似的商標。
  第二,權利人應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準備相關材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第三,若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的決定,異議人對此不服的,有權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第四,異議人對評審決定、裁定不服的,有權依法提起訴訟。
  可見,商標專用權人可以在多個階段通過法定程序阻止他人注冊與其商標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從而更全面的維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

 

標簽: 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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