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
我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
商標注冊人必須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辦理。
同時,實施細則第二十條還規(guī)定,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每一個申請應當向商標局《交送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申請書》和變更證明各一份,并交回原《商標注冊證》。
經(jīng)商標局核準后,將原《商標注冊證》加注發(fā)還,并予以公告。商標注冊人的名義是商標注冊的重要事項,雖然變更的是企業(yè)名稱,但其商標專用權歸屬并沒有改變,如繼續(xù)使用注冊商標,注冊人應及時提出變更申請。
我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2款規(guī)定: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每一個申請應當向商標局交送《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申請書》或者《變更商標其他注冊事項申請書》,以及有關變更證明各一份,并交回原《商標注冊證》。經(jīng)商標局核準后,將原《商標注冊證》加注發(fā)還,并予以公告。商標注冊人地址,也是商標注冊的又一重要事項,是商標管理機關進行商標管理要掌握的基本情況。對地址變更,申請人必須及時提出變更申請。
無論是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義,還是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地址,其商標專用權都不會發(fā)生移轉。是否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的移轉是變更和轉讓的根本區(qū)別。
2、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或者圖形
如果改變了一個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即被看作另一個商標。原來的已核準注冊的商標與改變了的商標無關,如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應當重新申請注冊。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改變后的商標已脫離原核準注冊的商標專用權范圍。這個改變了的商標文字、圖形是否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相同近似,因此,在取得商標專用權時,還需要重新辦理商標注冊申請。
3、擴大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商品范圍
擴大核定使用商品范圍指商標注冊人要求在其原注冊商標的核定商品的同一類別中,擴大使用商品范圍。因為同一類別的商品中,往往有幾個類似的商品群。如果擴大的商品與原注冊商標核定商品屬于類似商品,就可以核準。如果是非類似商品,那就要審查是否有他人注冊了相同近似商標。
我國商標法要求,在同一類的其他商品上擴大使用注冊商標,也要求另行提出注冊申請,作為一個新商標注冊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