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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第一次市級科技項目驗收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專利   來源:成都市科學技術局   時間:2023-02-23

 

  本文關鍵詞:成都,市級科技項目驗收

  2023年2月22日,成都市科學技術局發(fā)布關于開展2023年第一次市級科技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將對截止2022年8月合同到期的市級科技項目進行結題驗收,并由成都生產力促進中心作為服務機構開展具體驗收工作。

  一、驗收項目范圍

  2019—2021年獲得市級科技項目立項支持且合同到期的項目,包含環(huán)高校院所成果轉化區(qū)建設項目、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重大科技應用示范項目和技術創(chuàng)新研發(fā)項目等(項目名單詳見附件1)。

  二、驗收主要內容

  以項目合同書為依據(jù),主要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價:

  (一)項目實施的技術路線方案及應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隊伍培養(yǎng);

  (二)項目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情況;

  (四)項目經費的到位和實際支出情況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規(guī)范性。

  三、驗收方式

  驗收方式分為材料驗收、會議驗收和實地驗收等方式,項目驗收的同時進行財務驗收。

  (一)采取材料驗收的項目,由驗收服務機構分批次組織集中進行。根據(jù)項目承擔單位的需要,經申請并批準,可單獨組織會議驗收。

  (二)采取會議驗收的項目,在會議現(xiàn)場獨立開展財務驗收,根據(jù)項目承擔單位的需要,經申請并批準,可組織實地驗收。財務驗收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具有二維碼專項審計報告結論為準。

  (三)采取實地驗收的項目,實地驗收前提前開展財務驗收;財務驗收后經整改基本符合驗收要求,再開展實地驗收。財務驗收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具有二維碼專項審計報告結論為準。

  四、材料填報時間

  2023年2月22日—3月22日

  五、報送材料

  (一)成都市科技項目驗收申請表;

  (二)相關附件:

  1.項目實施報告(參考提綱詳見附件3);

  2.項目經費使用情況報告(參考提綱詳見附件4);

  3.績效自評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產出和效益兩方面,一是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數(shù)量,實現(xiàn)的標準、水平和效益以及及時程度等;二是經濟、社會、環(huán)境效益以及群眾滿意度等方面達到的效果);

  4.其他附件

  (1)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采取會議或實地驗收方式的項目需提供,參考樣式詳見附件5);

  (2)企業(y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上一年度和最近一個月,須加蓋單位公章);

  (3)項目執(zhí)行期內項目產品的銷售發(fā)票;

  (4)能證明技術指標完成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專利證書、檢測報告、獲得各種證書批文或項目成果推廣應用證明材料);

  (5)項目合同書復印件。

  六、報送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進入“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系統(tǒng)”(網址:http://kjxm.cdst.chengdu.gov.cn/)后直接登錄填報。

  2.驗收材料經推薦單位和驗收服務機構審查通過后,由項目承擔單位在線打印《項目驗收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2份),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和推薦單位簽署意見后,報送驗收服務機構(驗收工作流程詳見附件2)。

  七、有關要求

  1.各項目承擔單位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驗收資料的填報工作(包括網上材料提交和書面材料報送),填報時間截止后,申報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對拒不履行驗收義務的項目承擔單位,市科技局將對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負責人)進行通報,原則上3年內不能申報成都市各類科技項目;不能如期驗收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須事先向市科技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可以延期驗收(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2.項目承擔單位須對照《成都市科技項目合同書》,結合項目實際執(zhí)行情況填報有關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及數(shù)據(jù)應真實、準確和完整。

  3.采取會議或實地驗收方式的項目,在驗收時,請各項目承擔單位準備好項目申報書、合同書、驗收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包括專項審計報告原件)、PPT匯報材料、專項經費支出的會計憑證及發(fā)票等資料。具體驗收時間由項目承擔單位與驗收服務機構協(xié)商確定。

  4.本次不通過驗收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須在接到通知3個月內,整改完善有關項目計劃及資料,待市科技局同意后,可再次提出驗收申請,并按程序再次組織項目驗收。

 

標簽: 項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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