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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商標侵權的手段有哪些?

時間:2018-02-28

 

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商標侵權行為歸納以下幾種: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的。

(四)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對此作了進一步說明,其他損害行為主要有:

第一,銷售明知或者應知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

第二,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第三,故意為侵犯他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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