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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巴西商標注冊后的撤銷和失效:

時間:2018-03-02

 

商標注冊后5年內(nèi),可以對該注冊商標申請撤銷。商標撤銷申請須向聯(lián)邦法院提交。此外,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的行為,以及其他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導致對侵權(quán)人的監(jiān)禁或罰款,或二者兼?zhèn)洹?br />     要求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也應在商標注冊后5年內(nèi)提出。而以商標未使用為由對注冊商標提出的撤銷申請,應在商標注冊后的第5年提出。注冊商標可因如下原因而失效:
注冊有效期滿而未辦理商標續(xù)展;商標所有人可部分或全部放棄在所注冊的產(chǎn)品或服務上的商標權(quán);根據(jù)巴西商標法,外國人(包括個人或公司企業(yè))應委托巴西當?shù)睾细竦穆蓭煷砥湎虬臀鞴I(yè)產(chǎn)權(quán)局提交各種商標申請,或代理其向巴西行政機關(guān)或法院辦理各種法律事務,但該外國人未做此類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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