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知識產權資訊> 行業(yè)動態(tài) > 行之開講啦 | 從專利無效案決定案中看本領域技術人員對“對比特性”的影響
本文結合一個無效案例,探討了如何正確解讀“對比特性”。提出了以“對比特性”的角度,如何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權利要求書文字記載的基礎上結合本領域技術人員對于現有技術的認知、對于發(fā)明技術方案的理解以及發(fā)明對現有技術作出的貢獻,正確解讀權利要求,在此過程中解讀如何正確運用創(chuàng)造性評價過程中對于“對比特性”的重要使用。
導讀:
對于創(chuàng)造性的概念,其指出:發(fā)明的創(chuàng)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fā)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新型的創(chuàng)造性,實質與現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我們不難發(fā)現,該過程中,對技術的進步認定都是建立在“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基礎上。而“與現有技術相比”又體現在:與技術領域的對比、與技術特征的對比、與技術問題的對比、與技術效果的對比中。這個對比過程,本作者稱之為創(chuàng)造性的“對比特性”,而往往在“對比特性”分析過程中又需要建立在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基礎上,才能有充分理由得出其是否具備創(chuàng)造性。而在撰寫、審查、無效評論中,有些參與者往往較為簡單的忽略了本領域技術人員對“對比特性”在創(chuàng)造性的重要影響。本作者認為,無論是撰寫、還是審查和無效評論的過程中,都應當充分的理解創(chuàng)造性的“對比特性”,從“對比特性”中充分、合乎邏輯的方式正確引導得出創(chuàng)造性的評論過程,才能有效的認知專利文件的創(chuàng)造性的要點。
案例分析
我們都知道,權利要求書作為一種用于界定專利獨占權范圍的法律文件,其最主要的作用是用于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其對于專利的授權和專利權的保護意義重大。本作者認為在專利撰寫中,由于缺乏“對比特性”導致專利缺乏創(chuàng)造性核心是專利撰寫的重要問題之一,該問題主要體現在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的撰寫過程中。
對于權利要求書
在專利撰寫過程中,有些專利申請沒有抓住發(fā)明點的核心思想,機械的從申請人提供的附圖內容中直接表述權利要求,這往往會導致權利要求的范圍延伸到現有技術中或延伸到現有技術結合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想到的層面上,從而導致權利要求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
對于說明書
在某些情況下,權利要求本身的撰寫并沒有明顯的表達問題,也具有合理的保護范圍,但是由于撰寫人在說明書的撰寫時,缺少利用“對比特性”進行分析,因而沒有正確對待對于現有技術理解存在的偏差,從而簡單的表達發(fā)明點的技術效果,這完全可能導致,無論從權利要求書還是從說明書中,都無法正確解讀發(fā)明點的核心思想的情形。
下面筆者將結合一個具體的無效案例來對如何正確解讀“對比特性”進行探討和分析。
無效案件:涉及發(fā)明名稱為“一種應用于煙氣脫硝的尿素水解器”的實用新型專利,其授權的權利要求1的內容為:
1.一種應用于煙氣脫硝的尿素水解器,由臥式反應器筒體,設置于所述臥式反應器筒體內部的加熱盤管管束和尿素溶液分配器以及設置在臥式反應器簡體外壁上的尿素溶液進口和產品氣出口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盤管管束在截面上形成半圓形口。
無效理由:權利要求1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的規(guī)定,在附件1的基礎上結合本領域公知常識得到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
附件1:附件1涉及一種尿素溶液水解制氨釜式反應器,并具體公開(參見權利要求1和7,以及圖2)其主要由臥式長筒型反應釜(公開了本專利的筒體)、以及設置在臥式長筒型反應釜內部的若干U型換熱盤管(公開了本專利的加熱盤管管束)、以及設置在臥式長筒型反應釜外壁上的產品氣出口管(在外壁上必然具有出口,隱含公開了本專利的產品氣出口)和尿素溶液噴射進料口(公開了本專利的尿素溶液進口)構成,所述尿素溶液噴射進料口設置有進料分配器,從圖2可知,其進料分配器位于反應器筒體內部,即公開了本專利的尿素溶液分配器。
比較可知,權利要求1與附件1的區(qū)別在于:權利要求1中限定加熱盤管管束在截面上形成半圓形?;谏鲜鰠^(qū)別技術特征,權利要求1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使反應器筒體內的液體受熱均勻,提高換熱效率。
無效理由認為:對于上述區(qū)別技術特征,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加熱盤管管束設置于水解器筒體的下半部分,容納加熱盤管管束的水解器下半部分的截面為半圓形,為了充分利用筒體面積,盡可能多而且均勻的布置加熱盤管,從而使筒體內的液體受熱均勻,提高換熱效率,按照筒體的截面形狀布置加熱盤管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易于想到的,取得的技術效果也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預料到的。
我們從上可以看出,對于上述無效案件來說,加熱盤管管束的截面形狀選擇為半圓是否在本領域技術人員角度上容易想到,是決定該案件是否被無效的關鍵點。
關于該加熱盤管管束的截面形狀選擇為半圓是本領域技術人員角度上容易想到的,在無效決定中,給出了如下解釋:煙氣脫硝的尿素水解器筒體容納加熱盤管的下半部分實質上為換熱器,通過在筒體中設置加熱盤管實現殼程和管程流體之間的換熱,加熱盤管設置在筒體中必然具有一定的截面形狀,原則上可以為任何幾何形狀,考慮到實際安裝操作經濟性以及換熱效果,本領域技術人員有動機選擇適宜的形狀,沿著外側筒體的形狀設置可以充分利用筒體內空間提高加熱盤管的數量,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進一步可以提高換熱效率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預料到的。
本作者在閱讀該案件時,還發(fā)現無效案件中較為重要的一個技術效果:“采用半圓形加熱盤管管束,使加熱更均勻,避免局部沸騰產生大量攜帶液滴,影響脫硝效果及加重空預器腐蝕?!薄;谏鲜黾夹g效果的表達,同時參考下圖1(被無效案件附圖)和圖2(附件1)。
(圖1)
(圖2)
本作者認為,若以“對比特性”對附件1和附近2進行探討和分析,其實不難發(fā)現,圖1中,被無效專利中的加熱盤管管束截面雖然采用的是半圓形,但其權利要求、說明書中都沒有進一步限定其半圓形的位置、角度、半圓形中平面部的位置,而附件1中,也僅僅表征了其內部有個截面為圓形的加熱盤管管束,從技術對比角度來看:附件1中的技術由于采用的是圓形,因此中心區(qū)域的熱交換管數量更多,而被無效專利為半圓形,其半圓形的平面部與液面平行,因此這種布局使得中心區(qū)域的熱交換管數量相比圓形的數量較少,使得中心區(qū)域液體的熱交換減弱,因此可以避免造成局部的沸騰產生大量攜帶液滴,因此,采用這種以技術方式的 “對比特性”分析,該專利的發(fā)明要點實質上應當是:采用半圓形加熱盤管管束是利用半圓形加熱盤管管束上有一個與液面平行的發(fā)熱面,從而使得中筒體中液面中心區(qū)域的熱量免于過高,而避免造成局部的沸騰產生大量攜帶液滴,因此,本作者認為該專利申請的發(fā)明核心思想是:設置有一個加熱盤管管束,該加熱盤管管束具有一個與液面平行的發(fā)熱面,從而使得避免造成局部的沸騰產生大量攜帶液滴,而不是簡單的選擇一個特別的形狀,特別是半圓形形狀。
然而,被無效案件中,其權利要求書以及說明書均僅僅簡單的、機械的依照說明書附圖所給出的特性去表征權利要求和說明書,而忽略了以技術“對比特性”的方式去分析得出該技術真正的發(fā)明核心。因此直接導致這種以單純以形狀的方式去表征發(fā)明要點,而這種形狀恰恰又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依照現有技術和本領域的常見發(fā)明動機從而容易得出的。本作者認為,若采用“對比特性”的方式去分析得出該技術真正的發(fā)明核心,其被無效案件的區(qū)別技術特征可以采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盤管管束的截面具有與液面平行的平面部?!?,然后在說明書中,以問題為導向,指出,現有技術采用圓形截面設計,導致局部溫度高,而引起沸騰效果劇烈,而本申請采用平面部設計,不僅節(jié)約了材料,還能消除該現有技術所引發(fā)的技術問題,因此具備創(chuàng)造性。而這種以技術問題為導向進行的“對比特性”分析方式,可以使得在采用依賴本領域技術人員進行對比特性分析時,消除本領域技術人員從現有設計得出該技術啟示,使得本領域技術人員無法將上述區(qū)別技術特征應用到該被無效案件中以解決其存在的技術問題,因此具備創(chuàng)造性。
同時對于被無效案件中的技術特征與附件1的區(qū)別技術特征的對比分析時,無效理由指出:對于上述區(qū)別技術特征,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加熱盤管管束設置于水解器筒體的下半部分,容納加熱盤管管束的水解器下半部分的截面為半圓形,為了充分利用筒體面積,盡可能多而且均勻的布置加熱盤管,從而使筒體內的液體受熱均勻,提高換熱效率,按照筒體的截面形狀布置加熱盤管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易于想到的,取得的技術效果也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預料到的。
本作者認為,無效請求人的代理人的高明之處在于,充分理解創(chuàng)造性的評判準則,能正確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這一角色,其利用了被無效案件權利要求表征的特點僅僅依賴附圖所得出的特征,而這種特征恰好又是本領域技術人員面臨換熱效果時,擇適宜的形狀的條件下,可以有動機得出該形狀和該效果。因此,為了表達上述無效思路,該無效請求人充分利用了“對比特性”這一分析方式,以技術角度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對比特性”分析,給出了為了液體受熱均勻,提高換熱效率,為何需要充分利用筒體面積,因此參照按照筒體的截面形狀得出加熱盤管為半圓形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易于想到的,因而,在論證本領域技術人員是如何易于想到的這以過程時,無效理由充分地以技術“對比特性”分析得到技術啟示起到了關鍵的一步。
思考與建議
首先,要充分了解現有技術,無論是發(fā)明還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都應當充分了解現有技術,在現有技術不清晰的情況下,應當充分與發(fā)明人進行有效而非長時間的溝通和分析,幫助發(fā)明人正確認識自身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性,必要時,也可通過借助申請日以前的教科書、工具書、科技論文、專利文獻以及相關審查文檔等,掌握現有技術的整體狀況,使自己真正能夠具有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知識能力和水平,以免出現對現有技術的認識不足和認知偏差等問題,這也是能夠正確理解發(fā)明和進一步解讀權利要求的基本前提。
其次,要正確理解發(fā)明內容。采用 “對比特性”分析方式逐一的、正確的發(fā)挖掘出有價值的發(fā)明核心要點,然后采用較為準確的表達手法去表征權利要求和發(fā)明要點要素。
最后,以權利要求書的文字記載為基礎,并結合本領域技術人員對于現有技術的認知,依照“對比特性”分析文字記載的內容是否具有足夠的創(chuàng)造性內容。在上述解讀過程中,最為關鍵的一點不要忽略本領域技術人員。而無論是在撰寫過程、審查過程、還是無效等評論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忽略或者錯誤的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這種過程往往會無法正確的分析認識發(fā)明的創(chuàng)造性。
結束語
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角度,采用正確的“對比特性”分析、這能正確解讀發(fā)明要點對于撰寫和審查乃至無效工作至關重要。專利申請是國家的鼓勵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重要工作,正確引導和評價創(chuàng)造性的過程是平衡發(fā)明創(chuàng)造性者的技術貢獻和利益的重要內容。專利撰寫、審查、無效評論中利用良好的“對比特性”分析去正確發(fā)掘發(fā)明貢獻點更是創(chuàng)造性評價的重要內容。在此基礎上才能撰寫出較為合理的權利要求,同時也有利于后續(xù)司法程序對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準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