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常見問題> 商標注冊 > 收到撤銷通知后,一定要做答復嗎?
(1)“被撤三”的商標,最主要的舉證責任在于答辯一方。需要答辯人詳細列舉使用證據(jù)后才能避免商標被撤銷。否則,將被撤銷。 (2)如果被以通用名稱進行撤銷,舉證責任重點在于撤銷申請一方。作為答辯方,可以列舉自己的使用證明和商標顯著性的證明進行答辯,加大自己獲勝的機會。但是如果撤銷申請方所列舉的證據(jù)和理由根本無法證明商標是通用名稱的,即使被撤銷人不進行答辯,也會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