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常見問題> 商標注冊 > 有人知道什么是商標侵權嗎

有人知道什么是商標侵權嗎

時間:2019-12-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

  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guī)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guī)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jīng)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第七條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之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jīng)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shù)刃袨榈男袨槿?,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jīng)銷商、制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例如,對于甲制造、乙運輸、丙儲藏、丁銷售侵權商品等侵權行為,如果權利人對所有侵權人提起共同訴訟,可以選擇任一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訴;但如果僅對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訴,則只能選擇該被告商標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訴,而不能在銷售地或者其他侵權行為實施地法院起訴。根據(jù)相關司法解釋,對侵犯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在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權結果發(fā)生地確定管轄;其他司法解釋中有關依侵權結果發(fā)生地確定管轄的規(guī)定,不再適用于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

>

 

標簽: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