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所有權定義
商標所有權,又稱商標占有權、 商標專用權,是工業(yè)產權中的一種類型,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注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范圍
商標注冊人獲得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權后,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可依法支配其注冊商標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包括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的排他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續(xù)展權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權有效期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xù)展,在此期間內未能申請的,可在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續(xù)展可無限重復進行,每次續(xù)展期10年。
價值
商標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對商標所有權人不僅具有使用價值,還具有經濟價值,可以用于抵債,即依法轉讓。根據我國《商標法》 的規(guī)定,商標可以轉讓,轉讓注冊商標時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提出申請。
享有哪些權利
商標注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對該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 權應當包括: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備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yè)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近似的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標的行為,高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guī)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6、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7、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僉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