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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第15類商標注冊

時間:2018-02-27

 

第15類商標注冊主要以樂器方面為主,包括樂器、樂器輔助用品及樂器配件等,詳細編號為1501樂器,1502樂器輔助用品及配件。

商標注冊需要繳納的規(guī)費: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6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6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6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guī)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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