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曝光的一份騰訊和老干媽民事裁定書,將二者頻頻推上熱搜,其中不少網友開始熱議老干媽的“商標族譜”,但這位無價之姐絕不是此類防御戰(zhàn)術的唯一實踐者。
曾有人在知乎上提問:“阿里巴巴和小米,都注冊了哪些奇葩的商標?”不少答案,都提及阿里公司湊齊了“全家?!?,注冊了“阿里爺爺”、“阿里媽媽”、“阿里弟弟”;而小米也好似開起了糧油店,注冊過的商標里不僅有“玉米”、“大麥”、“小麥”,“藍米”、“橙米”、“綠米”等各種顏色的米也被其注冊一空。
知名企業(yè)筑起“商標護城河”
除了阿里巴巴和小米,從現(xiàn)今不少知名公司的商標注冊情況上,都可以看到這種現(xiàn)象。
以知名辣椒醬品牌“老干媽”為例,“老干媽”公司曾注冊過192個商標,圍繞核心品牌“老干媽”修筑了一條商標護城河。許多衍生詞如“老幹媽”、“老干爹”、“老姨媽”等,都已被“老干媽”公司申請為商標。然而,仍然有不少其他公司也在搶注商標,看上去似乎是想盡力地靠攏“老干媽”這塊招牌。
這些看上去令人發(fā)笑的情況,背后卻牽扯到真金白銀的法律較量。
大公司對商標保護的重視,在現(xiàn)實中仍被屢屢挑戰(zhàn)。如“老干媽”公司和不少其他主業(yè)為做辣椒醬的公司,存在過在商標上的法律紛爭。
舉例來說,2009年,南京阿慶嫂公司曾向商標局申請注冊“老大媽”商標。2012年3月,老干媽公司向商標局提出近似商標申請,商標局駁回了老干媽的申請,對爭議商標“老大媽”予以核準注冊。于是老干媽公司展開了多年的上訴,幾番波折后,案件被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16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阿慶嫂公司申請注冊的“老大媽”商標,構成對老干媽公司持有的馳名商標“老干媽及陶華碧頭像”與“老干媽”的摹仿;在腌制蔬菜、花生醬等其他指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從2012到2016年,“干媽”大戰(zhàn)“大媽”的戲碼,持續(xù)了4年。
誰在注冊商標?誰能注冊商標?
近期,知名B站UP主“敬漢卿”發(fā)布視頻稱,自己使用22年的名字“敬漢卿”,已被一家公司搶注為商標,對方要求他立即停止使用此名在各大平臺發(fā)布作品,否則將采取法律措施。
敬漢卿的遭遇,遭到了公眾對“商標搶注”的討論。
在我國,商標注冊人所申請的商標,只要能夠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審核,就可以享有商標的使用權。
搶注“敬漢卿”一名的,是一個叫做“鏡湖區(qū)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的個體工商戶,其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蕪湖市,注冊資本僅為20元。然而這樣一個個體工商戶,卻申請注冊了上百個商標。
這家公司的行為并非孤例。在去年申請商標最多的前100實體中,只有少部分是騰訊、百度這樣的大型企業(yè);大部分的申請實體,都是注冊資本小于100萬元的公司,這些公司的注冊時間很多不到兩年,且“批發(fā)業(yè)”是這些公司的主要行業(yè)。
2018年
商標注冊申請量最多的公司是騰訊公司,第二名的是一個叫做“廣州朗佰商貿有限公司”的批發(fā)業(yè)企業(yè)。該公司在2018年這一年內申請了6000多個商標。這讓人不禁疑惑:這些公司和個體戶,需要這么多商標做什么?
申請注冊商標是有成本的,按照商標局所規(guī)定的受理商標注冊費來算,一個商標的受理費用要300元(紙質申請),以上述的“廣州朗佰商貿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在2018年申請了6506個商標,商標申請的時間集中在1月和3月的特定幾日。其在商標上的花費就至少接近200萬元,甚至超過了該公司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在2018年,抽查過該公司是否存在商標違法行為。然而在該公司的商標使用、代理、印刷方面,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終未認定存在問題。
非常小的公司、也可能會申請注冊上千個商標,公司注冊商標的上限是沒有規(guī)定的。理論上,商標和商品緊密相關,貼在商品上的商標,能標明商品的信譽。而實際上,這些注冊資本很小的企業(yè)可能根本沒有這么多的商品需要商標,因此這些公司申請了大量的商標,可能是為了產生收益。
擁有商標并轉讓可能得到怎樣的回報?有一個例子可以參考。
2015年10月份,河南商人余春永,因當時電視劇《花千骨》熱播,看到電視劇里面有個新詞“洪荒之力”,于是花了1300元申請了“洪荒之力”商標;由于奧運會時游泳選手傅園慧受訪時,帶火了“洪荒之力”一詞。最終余春永以100萬元的價格,將“洪荒之力”商標轉讓了出去。
雖然未有報道顯示余春永在刻意囤積該商標,而是他不經意間就促成了一樁生意,但這樣的生意,在并未有法條禁止商標囤積且轉讓的前提下,客觀上促進了商標囤積現(xiàn)象的加劇。
在注冊金額小于100萬的公司里,還存在高管和法人扎堆的現(xiàn)象。根據(jù)天眼查企業(yè)信息數(shù)據(jù)庫,勾畫出他們的人際網絡,可以看出其中有一些公司組成了幾大“商標投資集團”。
在這個網絡中,擁有最多公司法人身份的,是“廣州朗佰商貿有限公司”的監(jiān)事謝穎賢。他所擔當高管的14家公司2018年一年內申請商標的總和,高達25921個;甚至超過了騰訊、阿里兩家巨頭一年的商標申請量,分別是6830、3421個。
這些囤積的商標名的名稱有何特征呢?申請記錄顯示,這些公司申請的大部分名稱沒有太強關聯(lián)性。
“廣州朗佰商貿有限公司”申請過的部分商標 / 圖片來源:國家商標局商標綜合檢索系統(tǒng)
大量囤積商標,如何界定是否“越界”呢?
如果商標侵權方惡意比較明顯,有囤積商標以盈利的可能,那么作為商標侵權的一方,在司法案件中敗訴的可能性會很大。如敬漢卿一案,如果敬漢卿一方能夠證明對方沒有在商品上使用“敬漢卿”這一商標的必要,那么據(jù)此證明對方存在惡意并勝訴,是完全有可能的。
華東政法大學*湯韜的碩士論文中,統(tǒng)計了100例商標惡意搶注的案件。這100例案件均為大量涉及惡意搶注商標、均已做出終審判決的行政案件。法院最終認定構成“惡意”搶注的案件達86起,不具有“惡意”的案件共14起。以其中一起判定為“惡意”的案件為例,法院在判決時主要認為,侵權公司“以不正當手段搶先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囤積商標進行交易的空間正在收窄
囤積商標進而進行轉讓在前幾年可能是個好生意,但在近兩年,囤積且轉讓的空間正在收窄。
2019年2月12日,國家商標局就《關于規(guī)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公開征求意見,該規(guī)定明確強調,應根據(jù)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實際需要,申請商標注冊。短時間內大量申請商標注冊,明顯超過合理限度,會被視為“非正常申請注冊商標”。
4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部分條款修改的決定,新增了條款“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該修改條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對申請注冊大量商標的限制,在近兩年的商標申請成功率上就已經有所體現(xiàn)。觀察2017年與2018年商標申請量前十的公司,2017年前十公司的申請成功率,遠高于2018年。
2018年申請成功率低,有很大一部分因素在于這些公司的商標申請流程還在進行中;但除了阿里、騰訊這樣的大公司以外,有好幾家屬于上述疑似“商標投資集團”的公司,在2018年申請的商標到目前為止一個都未注冊成功。上文中的謝穎賢,他所在公司在2018年的25921個商標申請,其中17157個都未能申請成功,其他的申請大部分還尚在審核中。龐大的申請費,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針對這種情況,知識產權媒體IPRdaily在其公號文章中總結到:商標囤積轉讓,未來是否還是一棵搖錢樹、或是一只黑天鵝,待需未來市場檢驗。
7月,國方商標軟件發(fā)布了2019年上半年全國申請商標前100的公司名單,榜單顯示,相比2018年,注冊資本較小的批發(fā)業(yè)公司大多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各類制造業(yè)、實體產業(yè)公司。前十的公司包括華為、騰訊、百度、阿里、京東、字節(jié)跳動六家科技大公司,也包括伊利這樣的食品業(y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