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途徑
行政途徑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案件進行查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作出行政處理,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司法途徑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程序,維護商標專用權人的合法權益。四、商標侵權的行政投訴根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者檢舉。工商所是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可以接受投訴人投訴。投訴一般應采取書面形式,寫明有關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jù),如侵權嫌疑人名稱、地址,涉嫌侵權行為的發(fā)生地(發(fā)現(xiàn)地),涉嫌侵權的商標標識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資料)等等。同時,投訴人也可以通過電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商標注冊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請求保護其商標專用權的,應當遞交書面投訴申請,同時附送其有效的權利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商標注冊人投訴的案件立案處理后,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