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上沒有關于輔助專利的概念,專利局這位工作人員的所謂輔助專利的說法是指的不是核心專利技術,而是是某項核心關鍵技術的輔助技術,需要在核心技術的基礎上才能夠實施。一般的輔助專利是相對于自己的核心專利而言的,對于別人的核心技術則可以稱之為改進專利。關于改進專利的實施,如果你作為改進專利的權利人在實施改進專利時需要使用他人的核心專利,有可能構成對他人核心專利的侵權。而如果你的改進很有價值,在核心專利的權利人在實施你的專利技術時也是對你的改進專利權的侵犯。這種情況一般是雙方均給對方以實施許可。這在法律上叫交叉實施許可。如果你需要確定你的專利權及專利技術是不是輔助專利,或者是那些核心技術大的輔助專利,可以把你的專利資料發(fā)給本人,幫助你查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