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注冊商標哪些商標不能注冊?
(2)其它使顧客不能辨認經(jīng)銷商的商標。
(3)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常見姓名或名稱的商標,如“田中”、“池田”等。
(4)用商品本身名稱表示的商標。
(5)極其簡單而常見的標記。如一個日文字母或一個英文字母。
(6)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商品的產(chǎn)地、銷售地、質量、原料、用途、數(shù)量、形狀、價格或生產(chǎn)、加工和使用方法以及時期的商標。
(7)與“慣用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標。比如,日本清酒的"正宗",最初是某個公司使用的商標,但久而久之制造同類商品的其它公司也用它來表示自己的商品,或作為商標的一部分使用,一般顧客總是把這樣的文字或圖形同這種商品結合在一起,使人不能辨別這是哪家公司的商品,這種“慣用商標”也不能注冊。